含砂量測定
4.27.1 原理
確定試件完全燃燒后試件中的砂 f含量。GB/T 17657—2013
4.27.2 儀器與試劑
4.27.2.1 天平.感量0.01g,
4.27.2.2 管狀爐(圖33)
4.27.2.3 馬福爐,溫度范圍∶室溫~】mur℃。
4.27.2.4 干燥器.
4.27.2.5 鼓風(fēng)干燥箱.可保持溫度(103=2)。
4.27.2. 6 水槽,
4.27.2.7 蒸發(fā)皿,9 ml.
4.27.2.8 玻璃燒杯,250)ml.
4.27.2.9 量筒.100 mL。
4.27.2.10 尼龍網(wǎng).網(wǎng)孔35μm~1gm∶
4.27.2.11 燒結(jié)玻璃砂濾坩堝.孔隙度 l,
4.27.2. 12 玻璃棒。
4.27.2.13 坩堝鉗。
4.27.2. 14 優(yōu)瓶。
4.27.2. 15 鹽酸、p= 1. 18g ml。
4.27.3 方法
4.27.3.1 將樣品粉碎.碎片長度不超過20mm.并將樣品在(2)±2)℃ 、相對濕度(55±行??件下放
至質(zhì)量恒定、前后相隔21h兩次稱量所得的試作質(zhì)量差小于試件質(zhì)量的0.1即視為試件質(zhì)量恒定。
4.27.3.2 稱?。?00±2)g 樣品.精確至10.r01 g.放人管狀爐并點(diǎn)燃。
4.27.3.3 將蒸發(fā)皿放置在管狀爐下,收集灰分和炭化物,然后在馬福爐中加熱至50℃~ix)℃.燃
燒約3 h。
4.27.3.4 將干燥灰分倒入玻璃燒杯中.用5 nl.鹽酸洗凈蒸發(fā)榧,并將鹽酸溶液倒入燒杯中.在水
捕中將燒杯加熱到75℃.再加入 100 mL.蒸餾水,攪拌殘留的固體物質(zhì)〈砂粒).然后靜止 10 min。
4.27.3.5 從砂粒中盡可能倒出燒杯內(nèi)的鹽酸溶液.儀剩下幾毫升.注總不得造成砂粒流失。加入
150 mL蒸餾水.攪拌混合液.并用尼龍網(wǎng)過濾,濾去40 ym 以下的顆粒。用玻璃棒攪拌濾同上的砂粒.
并用洗瓶中的蒸餾水清洗。
4.27.3.6 在「燥箱巾加熱燒結(jié)玻璃砂濾坩堝至(103+2).取出并放入F燥器中,冷卻30 min后稱
量。用水沖洗砂粒到坩堝中.通過抽吸除去水分。然后將留有砂粒的坩堝在(1uS±2)℃ 條件下干燥
1 h,取出并放人干燥器中.冷卻 16 min 后稱量、精確至0.n】 g。